2026 年 4 月 1 日,国家发改委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正式施行,全国统一信用修复规则,实行轻微、一般、严重三级分类管理,彰显 “过罚相当”,为企业与个人重塑信用开辟规范通道。
新规核心亮点:轻微失信原则上不公示,确需公示最长 3 个月,履行义务后可立即修复;一般失信公示 3 个月至 1 年;严重失信(如列入黑名单、屡罚不改)公示 1 年至 3 年,期满且整改到位后停止公示。统一通过 **“信用中国” 网站 ** 申请,遵循 “谁认定、谁修复”,全程免费,3 个工作日内受理、7 个工作日内办结,特殊情况延长不超 10 天,杜绝多头申请、推诿扯皮。
修复条件清晰:纠正失信、履行义务、信用承诺三要素齐备即可申请。破产重整企业可临时屏蔽失信信息,助力困境企业重生;对 “信用洗白” 非法中介,多部门联合整治,维护市场秩序。
此次改革意义重大:此前信用修复标准不一、流程繁琐,轻微失信者长期 “背黑锅”,挫伤市场活力。新规既严惩严重失信,又给轻微、偶发失信者改过机会,平衡惩戒与激励。数据显示,截至 4 月底,全国超 12 万户企业、36 万个人完成信用修复,市场信心显著提振。
业内评价,办法标志我国信用体系迈入精细化、法治化新阶段,既筑牢诚信底线,又彰显法治温度,为优化营商环境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坚实制度保障。
2026年5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