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责致人重伤二级,刑附民全额调解,交通肇事罪从轻缓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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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陈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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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26-06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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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12日,当事人陈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松江区九亭镇虬泾路路口,因疏于观察、未礼让行人,与横穿非机动车道的行人周某发生碰撞,造成周某颅脑损伤,经司法鉴定构成重伤二级。经松江交警支队认定,陈某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。陈某车辆交强险、商业三者险保额齐全,但伤者康复费用高昂,家属拒绝和解,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立案侦查,面临实刑刑事处罚及大额民事赔偿。
审理法院: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
判决日期:2026年5月26日
完整案号:(2026)沪0117刑初427号
案由:交通肇事罪(刑事附带民事)
【案情简介】2026年1月12日,当事人陈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松江区九亭镇虬泾路路口,因疏于观察、未礼让行人,与横穿非机动车道的行人周某发生碰撞,造成周某颅脑损伤,经司法鉴定构成重伤二级。经松江交警支队认定,陈某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。陈某车辆交强险、商业三者险保额齐全,但伤者康复费用高昂,家属拒绝和解,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立案侦查,面临实刑刑事处罚及大额民事赔偿。
【办案难点】伤者重伤二级,伤情较重,家属索赔金额高达48万元,民事调解难度极大;当事人全责、致人重伤,符合交通肇事罪实刑量刑标准;加之伤者后续康复周期长,后遗症风险高,家属抵触情绪强,难以出具刑事谅解书,无谅解则基本无法适用缓刑。
【律所代理辩护工作】松沪律所交通事故团队深耕松江交管、法院多年,分两步办理案件:刑事端,及时对接办案交警、检察官,固定陈某主动报警、原地施救、垫付急救医疗费、自首坦白法定从轻情节;民事端,多次组织伤者家属、保险公司三方调解,拆分保险赔付、车主自行赔付金额,核算法定赔偿标准,剔除家属不合理索赔项目,最终敲定36.8万元调解方案,保险全覆盖赔付,陈某额外补偿家属慰问金,双方签订和解协议,家属出具刑事谅解书。同时协助当事人完成事故悔过、车辆合规整改材料。
【判决结果】法院综合自首、全额赔偿、取得谅解、认罪认罚情节,判决陈某犯交通肇事罪,判处拘役五个月,缓刑八个月。
【办案小结】松江辖区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全责案件,谅解书是缓刑核心要件。松沪律所本地团队熟悉松江交警调解尺度、法院裁判口径,高效平衡民事赔偿与刑事量刑,既降低当事人经济损失,又规避牢狱风险,一站式处理交通事故刑民交叉案件。
2026年6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