帮信罪涉案流水82万,辩护成功判处缓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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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陈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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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26-06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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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沈某系松江本地务工人员,2025年11月,轻信网络兼职信息,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结算违法资金,仍出借本人名下两张银行卡,供上游电信诈骗团伙转账使用。经公安机关核查,涉案银行卡流水共计82万余元,其中查实诈骗被害人资金12.6万元,沈某从中获利1800元。
案号:(2026)沪0117刑初312号
案由: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
【案情简介】当事人沈某系松江本地务工人员,2025年11月,轻信网络兼职信息,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结算违法资金,仍出借本人名下两张银行卡,供上游电信诈骗团伙转账使用。经公安机关核查,涉案银行卡流水共计82万余元,其中查实诈骗被害人资金12.6万元,沈某从中获利1800元。2026年2月沈某被松江公安分局取保候审,松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六个月实刑,并处罚金。
【办案难点】本案属于松江辖区高发涉网帮信案件,涉案流水超80万、涉诈资金达标,上海地区同类案件大多不予适用缓刑;当事人名下多张卡涉案,主观明知证据完整,认罪认罚后从轻空间有限,且当事人无固定社区矫正担保,缓刑办理难度较大。
【律所辩护工作】松沪律所本地刑事律师接受委托后,依托松江本地办案资源,快速落地辩护工作:第一,多次会见当事人,梳理案件细节,核实上游诈骗未全部追责、当事人属于被动出借银行卡、主观恶性极低;第二,对接检察院调低涉案定性,剔除无关经营性流水,缩减涉诈资金认定金额;第三,协助当事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1800元,主动补偿被害人损失,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;第四,对接松江属地司法所,完善居住、工作证明,顺利通过社区矫正评估,补齐缓刑适用条件。庭审中律师结合当事人初犯、偶犯、坦白认罪、本地居住可控等情节,提出适配缓刑的辩护意见。
【判决结果】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,判决被告人沈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。
【办案小结】本案为2026上半年松江法院典型帮信从轻案例,涉案流水偏高依旧成功取保+缓刑,依托松沪律所深耕松江本地公检法办案资源,案发及时介入,退赔谅解+社矫闭环办理,是帮信罪争取缓刑的核心关键。
2026年6月10日